近日,省交通運輸廳、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、省公安廳、省財政廳、省商務廳聯(lián)合印發(fā)《山西省2025年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實施細則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細則》),進一步推動報廢高耗能高排放老舊營運貨車,助力我省交通運輸行業(yè)節(jié)能減排、綠色低碳發(fā)展。
《實施細則》指出
今年報廢更新工作鼓勵引導申請人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,引導更新新能源貨車(包括純電動、插電式混合動力、氫能貨車)和符合國六排放標準的低排放貨車(包括柴油、甲醇、燃氣貨車)。
對提前報廢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貨車、提前報廢并更新購置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、僅新購符合條件的新能源貨車,根據(jù)報廢車輛類型、提前報廢時間和新購置車輛動力類型等,實施差別化補貼標準。
補貼政策實施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,補貼資金按照總體9:1的原則實行央地共擔。
按照補貼標準
提前報廢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貨車,給予1.0萬元至4.5萬元/輛的補貼。
提前報廢并新購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,在提前報廢補貼的基礎上,新購國六排放標準營運貨車還可獲得2.5萬元至6.5萬元/輛的更新補貼,新購新能源貨車還可獲得3.5萬元至9.5萬元/輛的更新補貼。
報廢老舊營運貨車提前報廢時間不足1年的,可以申請新購營運貨車補貼。
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每輛補貼3.5萬元。
據(jù)悉——經(jīng)各市交通運輸部門兩輪摸底統(tǒng)計,預計今年全省可報廢老舊營運貨車7600余輛,更新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4700余輛,僅新購新能源冷鏈車90余輛。下一步,省交通運輸廳將進一步督促指導各市加快落實新政策,與相關部門強化協(xié)同對接,做好資金統(tǒng)籌,切實推動我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取得實效。